博爱县葵城路南段、和谐路路灯设置工程
招标公告
博政采购【2010】143号
一、招标人:博爱县城管局
联系人:李丙文 13782873636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艳 15893013163
二、工程名称:博爱县葵城路南段、和谐路路灯设置工程
三、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四、工程概况:
葵城路(鸿昌路至中山路)总长2公里,需增设2个台区,设置双杆双臂(冷光2*250W)金卤灯112根,灯型见附图,灯杆高度距地面11米,灯杆需内外热镀锌喷塑,档距为35米,亮化为三路控制,本条道路交叉路口需设置高杆灯14根。
和谐路(团结路至葵城路)总长0.8公里,需增设1个台区,设置双杆双臂LED灯42根,灯杆高度为10米,灯型见附图,灯具、灯源为2*150WLED灯,灯杆材料需内外热镀锌喷塑,档距35米,亮化为三路控制。高杆投光灯4根,灯杆高度为13米,灯具3×200WLED灯。
五、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葵城路南段、和谐路路灯设置工程。
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葵城路南段(鸿昌路至中山路)路灯设置工程,设置双杆双臂灯112根(见效果图),高杆灯14根,高度13米,灯具3*250W金卤灯;
二标段为和谐路(团结路至葵城路)路灯设置工程,设置双杆双臂LED灯42根(见效果图),高杆灯4根高度13米,灯具3*200WLED灯。
五、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具有道路照明施工三级以上资质和注册资金在五百万元以上的生产照明灯具企业。
六、工期及质量要求:根据道路工程进度,具备路灯施工条件后,45天完成,质量标准为合格。
七、报名验证时间:2010年7月22日-8月5日。
八、报名地点:博爱县招商局。
联系电话:0391-8661810
九、报名须知:
(1)报名企业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银行汇款凭证等。以上证件要求为原件,自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2)报名企业可以申报多个标段,一家企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每个标段须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由投标企业账户以转账方式交到县财政专户。若不中标,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转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收款人名称:博爱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博爱县农行中心分理处
账号:307101040003903
博爱县城管局
201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