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城区道路电子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博爱县交警大队的委托,对博爱县城区道路电子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人:博爱县交警大队
联系人:王军 13782873737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艳 15893013163
二、招标编号:博政采购【2010】115-1号
三、招标项目名称:博爱县城区道路电子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四、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五、采购项目内容:
1、防护罩 16台;特写高清智能摄象机(200万像素) 16台;高清镜头 16台;智能闪光灯(220VAC输入) 16台;嵌入式纯视频高清车牌识别仪 1台;管理服务器 1台;存储主机 1台;落地机柜 1台;卡口管理平台软件 1套;管理主机 1台;立杆(含地笼) 16根;室外防护机箱 16个;工业交换机 10个;光纤收发器 12对;光纤终端盒 12个;摄像机电源线 500米;六类双绞屏蔽线 5箱;显示设备 1台;监视器 8台;电视墙 1台;网络视频解码器 1台;室内装修 2间。(其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交货及安装地点:博爱县交警大队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及措施;
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资质证书;
报名验证时间:2010年6月29日—2010年7月5日
报名地点:博爱县招商局
联系电话:0391-8661810
七、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2010年7月6日
八、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博爱县交警大队
九、谈判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
十、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一、报名须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以上证件要求为原件,自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2)须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若不中标,在确定中标人三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若中标,转为履约保证金。
201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