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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30 09:11:13博爱县城区道路电子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博爱县城区道路电子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博爱县交警大队的委托,对博爱县城区道路电子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人:博爱县交警大队
    联系人:王军     13782873737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艳     15893013163
    二、招标编号:博政采购【2010】115-1号
    三、招标项目名称:博爱县城区道路电子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四、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五、采购项目内容:
    1、防护罩 16台;特写高清智能摄象机(200万像素) 16台;高清镜头 16台;智能闪光灯(220VAC输入) 16台;嵌入式纯视频高清车牌识别仪 1台;管理服务器 1台;存储主机 1台;落地机柜 1台;卡口管理平台软件 1套;管理主机 1台;立杆(含地笼) 16根;室外防护机箱 16个;工业交换机 10个;光纤收发器 12对;光纤终端盒 12个;摄像机电源线 500;六类双绞屏蔽线 5箱;显示设备 1台;监视器 8台;电视墙 1台;网络视频解码器 1台;室内装修 2间。(其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交货及安装地点:博爱县交警大队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及措施;
    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资质证书;
    报名验证时间:2010年6月29日—2010年7月5日
    报名地点:博爱县招商局
    联系电话:0391-8661810
    七、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2010年7月6日
    八、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博爱县交警大队
    九、谈判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
    十、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一、报名须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以上证件要求为原件,自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2)须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若不中标,在确定中标人三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若中标,转为履约保证金。
    201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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