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看守所、拘留所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博政采购【2010】94号
一、招标人:博爱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军 13839111832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艳 15893013163
二、工程名称:博爱县看守所、拘留所工程建设项目
三、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加政府配套
四、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鸿昌路与高政路十字口南500米路西,东临高郑路,西邻机耕路,南临机耕路,主要包括看守所、武警办公楼、拘留所及其配套工程。占地101亩,建筑面积20548平方米。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看守所、武警办公楼、拘留所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包括:看守所办公楼及附属用房、监室、高围墙;武警办公楼、拘留所办公用房及监室;道路、绿化、管网等配套工程。
五、资质要求:
投标企业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建筑师具有二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
六、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12月31日前完工,质量标准为合格。
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7月10日前
七、报名验证时间:2010年6月8日至6月29日中午12点。
八、报名地点:博爱县招商局。
联系电话:0391-8661810
九、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30日发售招标文件
十、报名须知:
(1)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以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以上证件要求为原件,自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2)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若不中标,在确定中标人三个工作日后,无息转账退还,若中标,转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博爱县公安局
201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