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博爱公园一期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博政采购〔2009〕205
一、招标人:博爱县建委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博爱县博爱公园一期建设工程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四、工程概况:
博爱公园一期建设项目位于博爱县城市中心区北部,规划范围为:东至葵城路行政办公区、西至团结路行政办公区、北至人民路、南至文化路,东西长380米,南北宽325米,规划占地面积约182亩。(详见图纸)
五、资质要求: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建造师资质为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六、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2010年7月底前完工,质量标准为合格。
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4月
七、报名验证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3月25日。
八、报名地点:博爱县招商局。
联系电话:0391-8661810
九、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接受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十、报名须知:
(1)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内业绩资料,上述证件必须是原件,留存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每个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40万元。未中标者,在确定中标人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无息转账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009年11月27日